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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涉水批件办理流程

发布:2024-08-13 10:40,更新:2024-09-16 09:00

办理涉水产品的卫生部涉水批件,大致可分为以下三步:


  1. 生产能力审核:申报单位需向实际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提交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说明书等。资料符合要求后,卫生监督员会到生产现场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同时抽取样品封样,由申请单位送样至省级及以上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2. 检验: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会检查封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检验需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各检验项目应使用同一批号产品。卫生安全检验之外的项目,可在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实验室完成。检验机构需在规定时限内出具附相关材料的检验报告。

  3. 申报与受理:申请单位直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许可申请表、生产能力现场审核意见、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之后会进行相应的许可审批流程。


需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产品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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